毛教授您好,
謝謝您指導學生在 copy.pglaf.org 網頁提出著作權申請。
很多申請並不符合美國公版著作的要求,常見的情況有:
1. 當代作品必須是 1923 年以前出版,才符美國公版著作的要求。
2. 出版年不詳的舊作品,若提供近代的重印本,必須完全等同於 1923 年以前的出版品,才被視為公版著作;學生多半未提供舊著的出版資訊,所以,我無法以規則一認證它們的公版性。
謝謝您指導學生。
-- Greg Newby
在 http://copy.pglaf.org/ 裡,要求每個申請認證者,必須提出
書名頁及版權頁的影像檔,以及其他包括出版年等相關資訊的頁面,這些頁面必須含有: 著作、書名、出版年、出版地等資訊,當然,還包括版權聲明,如 "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" 等字樣。
請參照 2007年12月10日 的前信: http://fjulins.blogspot.com/2007/12/greg-newby-1.html
未取得認證碼者,請重新再提出認證申請
- 原始出版年,必須符合公版著作的規定(美國規定為 1923 年以前的出版品)
- 增加的注解、評論等,也需符合公版著作的規定
- 重印本必須沒有新的資料,才能符合公版著作的規定
- 作者往生於 1912 之前
- 呈交書名頁及版權頁的書影
- 書名及著者譯為英文,或漢語拚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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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pyright clearance submissions
Greg Newby | 2008年4月28日 上午 12:50 | |
回覆: gbnewby@pglaf.org 收件者: "Prof. Mao" 副本: "Michael S. Hart"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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